第四届中国国际逃口博览会参展参会人员
新冠肺炎疫悄防控告知
(适用于境内参展参会人员)
为切实保障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请所有参展参会人员务必充分了解并遵照执行。
一、抵沪前/展会前
1、参展商、交易团、论坛注册嘉宾、配套活动人员、媒体人员、展区内工作人员、服务保障人员、志愿者等所有参展参会人员(以下统称“参展参会人员”),应于来沪前14 天或保障任务启动前 14 天开展自主健康监测,如实、完整填写《健康监测记录表》,签订《健康承诺书》。
2、参展参会人员(特邀嘉宾除外)首次进入展区 2周前需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并提供相应接种记录证明(如纸质版接种证明复印件、当地健康码疫苗接种信息截屏等)。
3、参展参会人员进入展区时应具备48小时内(以采样日期为准)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外地来沪参展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需提供抵沪前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参展参会人员应完成本人上海“随申码”申请和注册。
5、参展参会人员应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随申码”状态,由个人及时上传至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综合服务乎合人员健康信息采集系统(www.ciie.org ),或由所在单位统一上传。同时,在系统内如实填报个人健康信息并签署健康承诺等。
6、如抵沪前 14 天内出现发热等异常症状,或抵沪前所在地级市内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并有区域被列为疫情高风险地区,建议不再来沪参展参会。进入展区前 21 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风险等级地区所在地级市旅居史的人员非必要不参展参会。
7、邀请方、组团方或派道方应组织相关参展参会人员,按要求落实疫苗接种.核酸检测、“随申码”注册、信息上传等措施。
二、在沪期间
1、参展参会人员每日应开展自主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邀请方或组田方或派道方,并及时到进博会定点医院就诊。
2、在非参展参会期间,建议所有参展参会人员,非必要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不参加人员聚集性活动;如需乘坐公共交通,应全程佩戴口罩。
3、进入展区后,所有参展参会人员应按要求全程佩戴口單,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4、参展参会人员如有介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特邀嘉宾除外人核酸检测证明、自主健康管理、健康承诺书或上海“随申码”等信息不全或异常等情况,禁止进入进博会展区。如有需要,可前往上海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测机构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
5、参展参会人员在住宿期问,或进入展区时,或在展区内,如出现体温≥37.3°C或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应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接受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应的控制处置措施,在没有明确诊断结果前,不再进入进博会展区。
6、邀请方或组团方或派遺方应指定专人负责沟通协调疫情防控相关事宜,并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进博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如有人员出 现体温≥37.3°C或新冠肺炎疑似症状,应及时报告现场工作人员,并主动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应的控制处置措施。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上海市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逃避防疫措施等情形,一经发现,一律禁止进入展区。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上海市防控办